2010年3月11日,宜昌仲裁委员会主任郑广玉主持召开了本会五届三次全体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宜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宜府文[2010]5号),研究了仲裁委员会成员分工。调整后的组成人员是:主任郑广玉,副主任刘建新、马仕华、李兰芳、郭厚斌、韩庆解,委员习斌、邹志坚、徐炜、杨爱东、兰礼义、郭一彬、张兴东、李向东、罗洪声,秘书长罗洪声(兼)。郑广玉主任负责本会全面工作;刘建新副主任负责本会与有关领导机关的联系,协调仲裁事业发展的重大事宜;马仕华副主任负责本会常务工作,组织专家咨询事宜;李兰芳副主任负责本会仲裁业务发展、宣传,与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联系工作;郭厚斌副主任负责本会日常管理和仲裁员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项应急事务;韩庆解副主任负责本会案件办理的协调、业务指导,专家咨询协调,协助仲裁员管理工作。其他成员原则上按照各自负责的专业领域,围绕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和仲裁业务的拓展,各有侧重地开展工作(详见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分工的通知)。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宜昌仲裁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促进本市仲裁事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与会成员一致表示,将切实依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和仲裁业务拓展的相关事宜。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会增聘的仲裁员。增聘的仲裁员是:杨君珍、王云成、田奠科、陈华、陈贤军、许永锋、王高峰、谢东、王霄凌、赵江、何斌。增聘的仲裁员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会议要求本会全体同志,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宜昌仲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仲裁员队伍建设。对本会仲裁员要坚持严把入口关,坚持严格教育,坚持严格管理,坚持严格监督,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监督的重心上移、监督的环节下移,做到违法违纪为零;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业绩,全心全意服务当事人有新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有新章法,案件办理质量有新提高,规范化建设有新进展,提升仲裁形象有新亮点,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优;要把多办案、办好案、办有影响力的案件,作为发展宜昌仲裁事业的硬道理,把仲裁工作效益的最大化,作为宜昌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振奋精神抓发展,优化服务抓发展,深入实际抓发展,提高质量抓发展,细化责任抓发展,带着感情抓发展,强化素质抓发展,营造环境抓发展,争取领导快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仲裁意识求发展;要认真落实宜府文[2010]5号文件精神,本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全体同志均要履责到位,以促进宜昌仲裁事业依法依规、有效有力有序的健康发展。
出席:郑广玉,刘建新,马仕华,李兰芳,郭厚斌,韩庆解,习斌(刘玉平代),邹志坚,徐炜,杨爱东,兰礼义(喻建桥代),郭一彬,张兴东,李向东(夏青代),罗洪声。
列席:何云,龚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