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上午,常务副市长宋文豹同志在市政府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宜昌仲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促进宜昌仲裁发展的措施,协调近期需要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负责人及宜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宜昌仲裁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仲裁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历届仲裁委员会共办结案件1800多件,涉案标的8亿多元,实现“四率”达标,办案数量在全国位次逐年前移很不容易。仲裁工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仲裁作为重要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维系机制,将日益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及全体仲裁人员,今后应重点研究和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卓有成效地服务打造宜昌新区、宜昌高新区、三峡枢纽港区和三峡国际旅游度假区四大载体,服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五大民生工程,服务做大做强精细化工等六大千亿产业和全面推进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等七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二是要在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经济秩序、推进社会稳定上下功夫,通过仲裁工作健全、畅通、规范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还要积极研究民间借贷、网上交易、物流快递、物业管理中的种种新问题,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三是案件办理要确保公平公正,贯彻为民服务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四是要在仲裁组织建设上再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建设,增强仲裁服务理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依法充分履职到位,全面提升仲裁的公信力。
会议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及司法机关要积极支持仲裁工作的发展。仲裁委员会每个成员单位都要积极履行职责。对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提出的办事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要给予保障。近期由市委编办牵头,尽快研究提出完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的具体方案,以便在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一并理顺到位。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费用由市财政局按会议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