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昌仲裁委员会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拓宽仲裁服务领域,认真落实各项仲裁制度,全面履行仲裁法定职能,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依法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仲裁法律服务。
一、工作目标
全年受案领域稳步拓宽,受案数量达到500件左右,受案标的额达到5亿元以上,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达到90%、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达到85%、审理正确率达到99%。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仲裁服务领域。继续巩固建筑、保险、买卖、租赁等类型的仲裁服务;围绕宜昌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重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投资建设、土地出让转让、各类企业生产经营争议的仲裁服务;加大对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争议解决的服务力度;积极推行仲裁调解或以仲裁确认方式服务各类市场主体,高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
(二)加强仲裁员管理和培训。推行仲裁员注册制度和应急调整仲裁庭制度,完善仲裁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仲裁业务培训,开展仲裁案审实务研讨,组织仲裁员开展办案经验交流,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仲裁的公信力。
(三)强化仲裁办事机构内部管理。健全办公室内设机构,合理调配人员,健全分工合作机制,加强办案秘书业务培训,迅速提升新进办案秘书的业务能力;完善仲裁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升级;落实各项考核制度。
(四)加强仲裁业务研究。适时调研宜昌新区、高新区、各县市开发区和行业中介组织,把握市场对仲裁的新需求,推广仲裁快捷服务模式;开展仲裁办事处运作调研,探讨就地化解争议的仲裁领域和方式;规范仲裁办事处承办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组织专家咨询委员及骨干仲裁员研究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新情况,分类专题研究仲裁法律实务方面的疑难问题。
(五)加强相关机构的联系交流。坚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交流仲裁运行情况,接受人民法院的法定监督。继续协同市综治委、维稳办、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建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加强与市法学会、律师协会、保监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法律研究,建立互信互助机制;加强与其他仲裁机构联系交流,促进本会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全面提高自身的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