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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仲裁委员会《民法总则》专题培训班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7-12-20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12月17日,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联合举办规模盛大的“《民法总则》专题实务培训班”,在宜昌市桃花岭饭店圆满落幕。这次培训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主讲,参与培训的人员主要有宜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宜昌市政府法制机构代表、省内兄弟仲裁机构代表、人民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三峡大学法学教授、学生等500余人。
    培训班由宜昌仲裁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李冀主持,宜昌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洪声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副主任叶永明分别致开幕辞。

    参与培训的主要嘉宾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江心,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委主任委员芦荆享、十堰仲裁委秘书长王祥生、荆门仲裁委副秘书长金成梅、三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骆东平、教授卢以品、余澜、朱祥贵、范姣艳、邓海娟;宜昌市律协会长刘钢、副会长何昌林、殷书月;三峡所主任刘强;陈守邦所主任陈守邦、副主任陈胜生、陈静、颜永桃;楚贤所副主任冉彦国、项炯明;西陵所主任江兴魁、副主任王庆元、姜华;普济所主任张建华、副主任唐勇、徐伟;诚业所副主任刘昆、刘继炎;前锋所主任李靖;至诚所主任石秋生等。

    谢鸿飞教授从《民法总则》的理念和民法的法渊两个方面深入浅出阐释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制度创新及实务影响”,结合经典案例和司法实践详细解析了法律规则与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制度创新及实务运用。精彩纷呈的讲座让学员们收获满满,在老师一一解答完他们遇到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后依旧流连忘返,本次培训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宜昌仲裁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意见,完善仲裁制度、增强公信力,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办案质量,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拓展仲裁发展领域,为促进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本市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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