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两化”试点工作,切实履行仲裁法定职能,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合同争议纠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目标和任务
(一)全年案件受理数量达到500件,受案标的额达到10亿元以上,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达到90%、和解调解率和自 动履行率达到70%、审理正确率达到99%。(二) 建立仲裁服务湖北省自贸区(宜昌)片区工作运行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推进“两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仲裁服务领域。
(1)围绕本市重要建设项目及各县市各类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的实施,超前为投资人、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土地出让、投资合作协议等方面仲裁法律服务,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融入仲裁化解矛盾纠纷的快捷方式。
(2)积极为本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或民营企业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产品销售、货物买卖、承揽加工、融资借贷、债权转让、知识产权、房屋租赁等纠纷。
(3)积极为本市小微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服务,以简易程序、快捷方式化解各类民间借款、房屋买卖、租赁、设备购销、股权转让和中介服务等商事合同争议。
(4)继续做好涉及人身的商业保险、车辆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房屋拆迁补偿合同及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各类民商事调解、和解协议的审查和调解确认工作。
(5)加强与本市金融机构的联系,引入仲裁方式帮助银行和小额借贷担保公司快速处理银行借贷和民间借款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
(二)建立仲裁服务自贸区(宜昌)片区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继续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省分会联系,商议与本会合作,在宜昌设立“仲裁工作站”,借用贸仲的国际仲裁规则、仲裁员资源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受理办理自贸区(宜昌)片区涉外企业的经济合同纠纷。二是在武汉仲裁委员会的组织下,我们和襄仲参与,共同制定对接服务自贸区的工作方案和涉外仲裁规则,依托现有仲裁机构或单独设立“涉外仲裁院”,开展涉外仲裁业务。
(三)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案件受理、审理证据、文书送达、仲裁司法程序监督和执行等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修改完善本会仲裁规则,便于仲裁员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引进案件办理程序管理软件,更有效地对每起案件的办理流程进行监管,提高办案效率。
(四)加强仲裁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一是提请召开仲裁委全体组成人员会议,新聘一批政治和专业素质精良的仲裁员,充实仲裁员队伍。二是提请会议表决通过《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增强仲裁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仲裁员的培训。今年计划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仲裁员培训活动,拟请全国知名教授梁慧星老师讲授《裁判的方法》。组织专家咨询委员及骨干仲裁员研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及法律实务方面的新问题,并根据本会受理的案件类型适时组织开展法律专题研讨活动。完善仲裁员案件办理评价记录和考核工作,提高仲裁员办案能力,确保仲裁的公信力。
(五)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五星级党员”创评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党建先进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转作风抓落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与制度防线。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仲裁工作高质高效运转。建立学习制度,对工作人员常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财务、车辆、印章、接待等管理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增强人员的“四个意识”和仲裁服务水平,始终保持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