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一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具有公正、快捷、一裁终局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欢迎。目前,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法律意识都不断增强,因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保险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保险纠纷能更好地保护保险企业的商业信誉。仲裁具有保密的特点,不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案件,案件的有关事实和裁决结果不向当事人之外的任何人公开,能更好地保护保险企业的商业信誉。因保险合同产生的纠纷大多是因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而形成的,且保险公司大多是作为被申请人的。尤其是在目前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均不愿把被诉的事实向社会公开、曝光,这样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影响保险企业的业务开展。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保险纠纷,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能更好地保护保险企业的商业信誉,促进保险企业的业务开展。
二、仲裁专家办案的优势能保证公正合理地处理保险纠纷。保险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内容各异,还有许多行业管理的具体规定和惯例。仲裁委员会从聘任了一批行业内的仲裁员,由懂保险的人来处理保险纠纷,能使保险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三、仲裁简便快捷、一裁终局的优势能为当事人节省精力。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调解的案件当天就能拿到调解书。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避免因纠纷处理时间长而使当事人长期受纠纷的拖累,从而不能集中精力用于业务开展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