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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23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宜昌仲裁委员会

公告

宜昌劲森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宜昌市金欣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宜昌劲森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超(身份证号:510212196807040390)

张劲梅(身份证号:422721197201303668):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仲裁庭已组成,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宜仲案字第165号)《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1631日上午9点,地点为本会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裁决书将于开庭后的第30日作出,请你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宜昌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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