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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0-04-30信息来源: 字号:[小] [中] [大]

一、仲裁申请书:

   1、个人应当签名。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身份证明文件:

   1、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仲裁申请书需提交一式五份;证据材料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 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 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可以参照使用本会的示范格式文本(点击“仲裁文书格式下载”)。

  4、 详尽要求请查阅本会仲裁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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